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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车快讯
山东开展货运安全整治活动
2008/9/16

  8月26日到9月30日,山东省运管部门组织开展全省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从道路运输管理和道路货运市场主体两个层面展开。整治重点是行政许可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有关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等,以及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与落实情况等。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采取七项措施: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业户,坚决不准进入市场。二是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未经安全教育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三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运输市场,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四是做好道路货运站场和大宗货源点的安全监督。不符合装载要求的严禁出场,从源头上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安全隐患。五是整顿运输环境,切实保障行车安全。打击违法经营、查处不法经营行为、整治交通秩序、规范公路特别是交叉路口的行车标志标识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加大对车匪路霸的打击力度,改善运输环境,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七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货运企业和业户,一律收缴其事故车辆的营运手续。凡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取消负有责任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内评先创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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