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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0+2”规定传推迟(附图)
2009/1/28
图:业界仍在等候美国政府确认“10+2”规定正式执行日期
美国国土安全局(DHS)和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原定在本月26日实施的输美货物信息报备“10+2”规定,将可能不会如期实施,因为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二颁令,所有未实行的新法令须由新任部长重新审核可行性,方可决定执行,“10+2”规定可能须因此推迟执行。
新任白宫幕僚长伊曼纽尔已通知各局长,即使已在美国政府联邦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但未正式执行的法令,均可推迟60天执行。已在美国政府联邦登记册公布的“10+2”规定未知会否受该法令影响,业界得到的消息亦不一致。专责执行“10+2”规定的美国国土安全局(DHS)和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有关人员并未澄清传言。
所谓“10+2”规定,即进口商及承运人必须在货轮抵港24小时前,呈交详细报备信息予美国港口执法机构,以防止危险货物从港口渗入,确保美国安全。进口商及承运人在取得进口许可证前,必须先向CBP呈交两项数据,即货轮的积载图与货柜状态信息(CSMs),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则须在货轮抵港24小时前提交10项进口商安全申报(I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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