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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车快讯
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公路民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2008/9/16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对公路建设民爆等危险品的获取、运输、储存和使用,各市(州)交通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系统内部监管,分解、落实和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对于重点地区、关键部位和主要目标,要结合现场实际,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警戒和保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防范,确保民爆危险品管理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头,进一步强化台帐管理、专人管理、审批管理、使用登记管理和上岗资质管理。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和安全措施到位。

  二、健全机制、加强巡查。各市(州)交通系统安全管理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民爆危险物品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突出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要加强对民爆危险品的取得、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巡查,综合运用暗访、巡查、突击检查等手段,督促安全值班、持证上岗、审批签字、使用登记等防范措施的逐一落实。各交通安全监督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要求,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各市(州)交通系统要针对民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公安、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民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级落实,限时整改,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禁止其从事相关作业。对因管理不严格,造成民爆危险物品流入社会或用于非公路工程适用范围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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