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特价线路 ━ 拖车价格 ━ 拖车快讯 ━ 配套设施 ━ 你问我答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 车天车地 ━ 合作伙伴 ━ ENGLISH
2月16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鳗鱼分会秘书处就华盛顿条约生效后,鳗鱼在日本通关所需的证明书及手续问题日本鳗输入组合咨询。2月17日,日本鳗输入组合致函鳗鱼分会秘书处称:
关于3月13日后(华盛顿条约生效后)进口鳗鱼规定,证明书的准备:1、对于日本种鳗鱼都不需要证明书。2、对于欧洲种鳗鱼,3月13日以后出口都需要证明书。3、对于过去(华盛顿条约生效前)出货的都不需要证明书。
关于日本要求的事:在“LNVO”(货物发票)上写“ANGUILLA JAPONICA ANGUILLA”(日本种),或者“ANGUICA ANGUILLA”(欧洲种),以免发生混乱,要清楚记载鳗鱼种类。
--- [ 返 回 ] ---
电话: 020-8421 1351 传真: 020-8420 9636 E-mail: gztuoche@gztuoche.com
QQ:1013 480 112 MSN: jiang_april@hotmail.com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75号科技交流中心3楼308室 邮编:510310 粤ICP备09117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