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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车快讯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二)
2011/9/20

 

广州拖车网 www.gztuoche.com

四、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消费税双重征税是税收政策新变化。以往的消费税征税是按照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84号文对于酒类产品消费税规定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资料时,须提供定额和定率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二)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货物所具备的基本条件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
  必须是财务上已作出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情况下,才能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2)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
  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具有以下八类:
  第一类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等。
  第四类是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1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新外商投资企业以及1993年12月31日以前设立的有新上项目的老外商投资企业。
  第五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亦可给予退税。
  第六类是国家批准设立,享受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合资连锁企业(简称“商业合资企业”),其收购自营出口业务准予退税的国产货物范围,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出口经营范围执行。
  第七类是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企业;
  第八类是指定退税的企业。为了严防假冒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出口,杜绝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对一些原高税率和贵重货物的出口,国家指定了一些企业经营。由这些企业出口的这类货物,可予以退税,不属于国家的指定企业,既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这类货物也不予退税。
  以上所述企业均不含小规模纳税人。
  (3)不可退税的货物范围
  第一类是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对一些企业,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出口的货物如属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予办理退税。这类不予退税的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免税的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它们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饲料;农膜;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复混肥、钾 肥、重钙;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农药生产企业销售的敌敌畏、氧乐果、辛硫磷 等;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第二类是不予免征和退税的出口货物。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一些特定货物,虽然已经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但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办法规 定,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从1996年4月1日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新企业及老 企业的新上项目)出口的非自产货物;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 (非生产性出口企业购进原材料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回收出口的货物除外)。不予退税。
  (4)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目前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率共有17%、15%、13%、6%、5%五档。
  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机电产品(1999年1月1日后报关离境)、服装(1999年7月1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7%;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13%或11%的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以及农产品以外的法定征税率为13%,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未达到13%的货物出口退税率提  高到13%,1999年12月1日柴油的退税率为13%;
  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5%;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准予退税的货物,除农产品执行5%的退税率外,其他产品均按6%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5)出口退税的程序和手续
  外贸企业首先将合法有效的退税凭证录入计算机,通过系统设定的基本申报资格检查(自身检查、逻辑性检查),按月自动生成预申报退税数据软盘,经过税务部 门预审后,出口企业须将审核未通过的数据进行调整,然后形成正式申报。出口企业将正式申报资料和数据软盘经过外贸主管部门稽核后,报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 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出口企业依照税务部门的审核结果对已申报数据进行处理。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需提供以下资料:
  需报送的销项凭证主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汇证明、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和销售明细帐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需报送的进货凭证主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完税分割单、海关完税凭证(属进料加工贸易时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属委托代理出口时提供)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还需提供《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各一式四份。
  采取分散录入方式的,出口企业须按照出口退税申报子系统的要求,将装订成册的单证的有关内容录入计算机,生成申报退税数据,报送软盘,同时打印出《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并填报《汇总表》。申报表、申报退税数据必须与原始单证的内容、顺序一致。
  (6)进料加工业务的备案程序
  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所需使用的进口料件,在向海关申请进口免税之前,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的“进料加工登记手 册”,送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并留一份“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备查。海关凭盖有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方 能办理进口料件的减免税手续。
  (7)“来料加工”免税业务的办理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 凭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办理免税证明时企业应提 供的资料有:来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报关单;收汇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加工企业开具的工缴费发票,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 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8)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涵义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向国外销售商品并代办出口和结汇手续,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一种出口业务。

订舱,报关,拖车 。

 2011/9/23 新沙港码头
 2011/9/20 核销手续将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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